丹阳慈善“助力千名学子成才工程” 2017年实施方案
根据市慈善总会今年工作计划,为充分发挥慈善助学对于助力脱贫攻坚奔小康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而为其家庭脱贫创造有利条件,经市慈善总会办公会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继续实施“助力千名学子成才工程”,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助学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贫困家庭的2017年新录取大学生和往届在读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申请今年慈善助学:
1、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大学生;
2、本人为孤儿的大学生;
3、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2017年度《特困职工证》家庭中的大学生;
4、城乡无固定收入重残、一户多残及依老养残家庭中的大学生;
5、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的大学生(仅为重点优抚对象的子女);
6、建档立卡困难家庭中的大学生(动态审核脱贫的除外);
7、城乡低收入群体(民政部门确认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两倍)中,因患大病特困、遭遇灾祸特困以及单亲特困家庭中的大学生(单亲家庭需父母双方一方亡故或不能承担抚养子女义务)。
二、助学标准
根据目前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慈善助学的实效性,今年对应届和往届贫困家庭大学生采取不同助学标准。
1.从今年开始,对应届新录取的大学专科以上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慈善助学金8000元。
2.对往届在读大学本二以上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5500元,对往届在读大学本三及大专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3500元。
三、助学名额
对符合助学对象第1—6款条件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采取应报尽报全部资助的原则。同时,按户籍人口比例下达符合助学对象第7款条件的助学名额至各镇(区、街道)。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助学条件的应届大学新生及往届在读大学生,凭相关有效证件(2017年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在读大学学生证、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明、身份证等)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经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核实,符合条件的填写助学审批表。
2、初审,由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对申报对象困难情况进行初审,对低保类困难家庭类型进行核定,对低收入类困难家庭派员上门入户进行调查,具体对其大病、灾祸、单亲困难情况予以调查确认(大病困难的需提供家庭成员2016年或2017年出院小结或病情诊断书、灾祸困难的需提供镇局级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单亲困难的其夫妇一方亡故或不能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需由村社区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丹阳慈善助力千名学子成才工程调查笔录表(见附件3),困难情况确实无误的,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上报镇(区、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
3、审核,各镇(区、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接到求助者申请表后,由民政办负责求助对象家庭困难类型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其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慈善分会负责求助对象其他情况审核,对审核无误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公示,各镇(区、街道)慈善分会负责汇总受助对象建议名单,以村(社区)为单位将建议对象名单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内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填写《丹阳慈善助力千名学子成才工程2017年镇(区、街道)公示情况报告表》,由慈善分会会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助学对象审批表、《丹阳慈善助力千名学子成才工程2017年度镇(区、街道)名单汇总表》,报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对低收入类困难助学对象家庭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异议的,将各镇(区、街道)助学对象建议名单,在丹阳慈善网及丹阳慈善手机周报上公示3天,对公示后有情况反映的,进行调查处理。
5、审批,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对象名单,市慈善总会召开办公会讨论确定后,予以审批。
6、助学金发放,对今年应届新生举行仪式集中发放,对往届生原则上用银行存单发放。
7、审批必备材料
(1)《丹阳慈善助力千名学子成才工程2017年审批表》一式两份;
(2)本人书面申请;
(3)困难家庭低保类证件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职工证等),或困难家庭低收入证明原件(由民政部门出具低收入家庭证明原件);
(4)新生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原件;
(5)家庭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低收入大病困难需提供家庭成员2016年或2017年出院小结或病情诊断书,低收入灾祸困难原则上发生在2016年或2017年期间、并需提供镇局级单位出具的认定重大灾祸类型及未得到赔付的相关证明,低收入单亲困难家庭夫妇一方亡故或不能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情况由村(社区)在调查笔录上载明;
(7)低收入类困难家庭大学生申报助学的,还需附村(社区)填写的丹阳慈善助力千名学子成才工程调查笔录表(见附件3)。
五、办理时间
2017年7月30日前,上报经动态审核符合助学条件的往届贫困家庭大学生名单;8月23日前,上报今年新录取应届贫困家庭大学生名单。
六、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镇 (区、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各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思想重视,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一是各镇(区、街道)慈善分会要认真组织召开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负责人会议,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要认真组织召开村(居)民小组长会议,明确助学规定,落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格助学标准,切实按照条件确定受助对象,严控标准,宁缺毋滥,防止简单下达名额确定受助对象的做法。三是认真梳理和动态审核2016年所助学大学生家庭困难情况,符合今年助学条件的,及时通知其申报助学。四是按照对低保类等六种特困家庭大学生应报尽报的要求,镇(区、街道)慈善分会和村(社区)慈善工作站都要做好过细工作,深入宣传今年助学规定,进村入户了解助学对象情况,力求使本辖区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家庭大学生都能得到资助。五是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对低收入类大病、灾祸、单亲困难家庭,要上门入户调查核实,填写调查笔录,确认困难情况无误,才能申报助学。
2、严格审核审批,抓好初审、审核、公示、审批等重要环节,各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要认真初审调查;各镇(区、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要严格审核,并按程序搞好公示,对未经公示环节的不予审批;市慈善总会严格按条件标准进行抽查、公示和审批,确保助学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和公平、公正、公开。
3、加强检查监督。市慈善总会监事会和办事机构负责助学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对受到举报反映的申请对象及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助学资格。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后果的相关部门和个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丹阳市慈善总会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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